选择药物流产你需符合的3大条件
本文源于:重庆送子鸟医院
发布时间:2023-04-21 14:41:35
药物流产是指在怀孕早期不须手术,而用打针或服药的方法达到人工流产。应用药物使妊娠终止,是近20年来的最新发展。目前适用于终止8周以内的妊娠。
药流的符合条件
1、停经在49日以内,确诊为早孕,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。
2、不宜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,如产后、近期剖宫产后、近期人工流产术后、连续多次人工流产、子宫位置不正常、生殖道畸形、有子宫穿孔史、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。
3、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妇女。
禁止药流的条件
1、米非司酮药物禁忌:内分泌疾病(如肾上腺疾病、糖尿病、甲状腺疾病等)、肝或肾功能异常、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、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、高血压等。
2、前列腺素药物禁忌:心脏病、青光眼、哮喘、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。
3、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。
4、可疑宫外孕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