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法对生育二胎的大龄女性产假有哪些规定?
本文源于:重庆送子鸟医院
发布时间:2023-05-19 11:13:51
劳动法对生育二胎的大龄女性产假有哪些规定?劳动法调整了大龄妇女二胎假期的天数。女性产假调整为98天基本产假+30天计划生育奖励假(即二孩以内假)=128天,比以前减少了20天。其中,单胎自然分娩的,产假98天,产前休息15天,产后休息83天。难产加产假15天。
孕妇每多生一个婴儿,产假可以增加15天。
2020最新大龄妇女二胎假的规定。
《劳动法》对大龄妇女第二个孩子产假的具体规定如下:
1.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,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,均可享受增加产假30天的优惠待遇;
2.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怀孕4个月前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;
3.晚婚晚孕最长可达四个月,其中包括90天的法定假期产假。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;
4.丈夫的陪产假由10天增加到15天,取消晚婚晚育假,独生子女母亲原产假调整为30天奖励假;
但需要注意的是,由于各地情况不同,具体规定不同,产假的时间也不同。具体需求根据当地和公司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。所以建议您咨询当地政府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,以当地最新的政策法规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