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育儿假新标准,福建现在的育儿假是多少天?
本文源于:重庆送子鸟医院
发布时间:2023-05-12 10:47:47
福建育儿假新标准,福建现在的育儿假是多少天?根据相关规定,鼓励雇主在子女不满三岁时,每年给予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妇十天的育儿假。目前,育儿假具有鼓励性质,应按照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。
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如实申报本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,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法定产假期间,县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。符合生育子女有关规定的,生育津贴天数不低于一百二十八天,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;流产的,生育津贴发放的天数按照本政策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。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,按每月30天折算。国家和财政核拨或补助的事业单位女职工,生育期间仍按原渠道领取工资,不享受生育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