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顾女患者治疗不孕不育,医生将自己体液注入体内:保证一次成功
本文源于:重庆送子鸟医院
发布时间:2022-09-30 15:38:35
古人云:不孝有三无后为大,传宗接代是中国最传统的思想,只有生孩子才能够确保家族薪火不断传承。因此夫妻结婚之后的头等大事,就是生孩子。可在当今社会,许多妇科病导致女性婚后难以生产。
面对不孕不育,有的患者相信科学,去医院通过现代科技医学来解决问题。也有一部分患者,选择民间土方,专门寻找江湖郎中和老中医来治疗不孕不育。殊不知,江湖郎中大部分都是招摇撞骗之辈。女患者治疗不孕不育,却被医生趁机将自己的体液注入体内,还声称:保证一次成功。
案例分享
孙某和妻子张某从2019年开始结婚,婚后三年却从来没有怀孕。双方父母催促两人尽快生孩子,可两人无论怎么努力,张某的肚子始终没有反应过来。去各大城市的医院检查后发现,两人均没有什么问题,可既然夫妻俩都没有疾病,为何生不出孩子?
正所谓病急乱投医,孙某和张某虽然没有病,但被逼急了也会乱找医生。2021年张某听说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中医专门擅长治疗不孕不育,但丈夫从来不相信这种江湖郎中。于是张某便偷偷一个人找到老中医,希望能够圆自己一个做母亲的梦。
老中医对张某进行检查后表示她的身体没有大碍,只需要在私密部位放置自己祖传的药物,很快就能怀上孩子。张某得知后欣喜若狂,当即就希望老中医能对自己进行治疗。在老中医的要求下,张某脱掉了衣物,躺在床上。
随后她感觉对方用特殊的工具对自己的隐私部位进行活动,几分钟后一股凉飕飕的感觉从下半身传来。张某感觉到有冰冻的药物注射到自己体内,而此时老中医却表示,已经治疗完毕,如果不出意外很快张某就会怀上孩子。
临走前,老中医收了张某8000元的治疗费和医药费。可张某回家后就察觉到不对劲,不仅下体有些疼痛,还有不少类似男性体液的粘液流出。张某思前想后,最终决定将这件事告诉丈夫,而丈夫孙某认为,妻子一定是遭受了老中医的侵犯,于是带着妻子前往派出所报警。
警方对张某进行检查后发现,老中医注射到张某体内的,正是其自己的体液。而这个所谓的老中医,根本就没有从医执照,是个江湖郎中。所谓治疗不孕不育的方法,就是用针管,将自己冷冻好的体液注射到女患者体内,以满足对方怀孕的愿望。
很显然,老中医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,但他究竟触犯了哪条法律,构成了哪项罪名?有人认为老中医构成QJ罪,有人认为老中医构成强制猥亵罪,也有人认为老中医涉嫌诈骗。笔者将根据法律规定,对这起案例进行讨论。
讨论分析
首先来看老中医是否构成QJ罪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,QJ罪,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,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采用暴力、威胁、伤害或其他手段,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。
构成QJ罪的关键是,违背妇女的意志,且以强制性和妇女发生关系为目的。构成要件的内容是,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。但案例中的老中医,从始至终并没有侵犯张某的意图。
他给张某注射自己的体液,目的是解决张某不孕不育的问题,也没有强制性行为,和违背妇女意愿的举动。因此笔者认为,老中医的行为,不构成QJ罪。
其次是强制猥亵罪,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,强制猥亵、侮辱罪、猥亵儿童罪,是指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构成这项罪名的关键在于,以暴力、胁迫等方式压制被害人反抗,使得被害人难以反抗,进而实施猥亵的行为。老中医要求张某脱光衣物,并对其注射自己的体液,这一目的行为,符合强制猥亵罪的规定,对张某进行了身体上的侮辱。
因此老中医构成强制猥亵罪,但他构成的罪名还不只这一项,笔者认为,除了强制猥亵罪之外,老中医还构成了诈骗罪。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欺骗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老中医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属于治疗,为了非法占有张某的医药费和治疗费,用注射体液的方式欺骗张某,从而骗取了8000元的私人财物。8000元已经达到了定罪立案的标准,因此老中医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。
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结合强制猥亵罪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等待老中医的很可能是5年甚至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。
结语
在招摇撞骗的江湖郎中,化名为老中医对女患者实施诈骗和猥亵,这种事其实并不少见。之所以类似的案件屡屡发生,说到底还是因为受害者心存侥幸,认为老中医能够帮助自己解决身体上的问题。
不可否认,中医的确神秘,并且充满未知的秘密,但并不是市面上所有的老中医都有从医治病的资格。在找中医治病时,千万要擦亮眼睛,不能病急乱投医,否则难免上当受骗,被骗财又骗色。